招银国际:首予极兔速递-W“持有”评级 目标价14.2港元
林某认为,首予速递天津某公司未在平台服务协议中明确提现条款,首予速递且现有提现规则有违公平原则,故将天津某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,请求法院确认“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”为无效条款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极兔级目案涉条款“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”是某平台预先拟定并面向众多平台用户统一公示、极兔级目重复适用的条款,用户无法进行各异性磋商,属于格式条款。
该条款是某平台为了便于管理而设置的规定,有评元其在已设置了提现时间及频次标准后,有评元又叠加限制了提现金额标准,且未向用户提供注销账号后的提现渠道或其他替代性补偿方式,单方面怠于承担平台应尽的向用户支付收益的义务,不合理地限制了用户自由支配其个人财产的权利。
平台设置的上述提现条款,国际2港涉及利用自身互联网平台优势地位滥用契约自由原则、国际2港不合理扩张自身权利,致使包括林某在内的部分影响力较小、收益增长不稳定的用户,无法在可预期的、相对固定的期限内支取其自有财产,有违公平原则,故认定该条款无效。
首予速递【法官说法】【专家点评】(本报记者张晨整理)
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邢东伟翟小功1月31日下午,极兔级目海南省司法厅“候鸟”法治人才工作站正式揭牌。









